2007年3月5日 星期一

產品不等於品牌 (五)

即使在今天強敵環伺的MP3市場,iPod仍屹立不搖,站穩龍頭寶座。從亞馬遜網路商店去年年終假期的銷售記錄顯示,前十大熱銷電子產品中iPod系列商品佔有5席;若放大到前25名,iPod商品也佔有10席;甚至iPod的配件賣的比微軟大力促銷的Zune出色。NPD Group 最近公佈的調查資料指出:iPod全球市場佔有率為72%,Zune僅2.8%。蘋果公司2007年第一季(於2006年12底截止)營收75億美金,獲利10億美元。iPod當季售出2千1百萬台,營收約35億美元。iPod除了撐起蘋果公司近半的營收外,其月暈效應(halo effect也稱為光環效應,喻商品受到顧客青睞的聯想效應)替 Macintosh系列電腦帶來更多的新客戶。市場分析師預估到2007年底,Mac全球佔有率可從2.8%成長到3.5 - 4%。

產品品牌 雙管齊下
在科技與工藝發達的今天,引領市場風騷的優質產品很容易被抄襲,甚至被超越。唯有品牌特質難以被模仿,好品牌隱喻優質的產品品質,若能用心經營品牌以贏得市場的肯定與消費者的惠顧,何懼明天誰會推出類似產品以低價來搶奪市場。Motorola就是專注於產品而忽略經營StarTac、Razr品牌,讓優勢流失,財報失色,股價下挫而必須裁員因應。台灣手機業者在思考經營自有品牌時,當以此為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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