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月30日 星期二

自有品牌這樣做就對了(三)

自有品牌的普及
自有品牌在國外行之多年,目前以西歐與北美最為普遍。德國的雅蒂(Aldi)其商品95%是自有品牌;連全球的零售巨擘,年營收超過3157億美元的沃爾瑪(Wal-mart),也擁有約40%的自有品牌商品。最近的蓋洛普(Gallup)調查顯示:75%的受訪消費者認為自有品牌的品質及其特性,如包裝、價值、味道、功能表現或客戶滿意度皆與全國性品牌相當或更佳。在歐洲超市,自有品牌商品約占所有販售商品的45%,美國約為25%。

美國自有品牌製造者協會(Private Labe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估計:全美零售通路所賣出的商品中,每五件就有一件是自有品牌,為消費者每年省下158億美金。成功的自有品牌案例不勝枚舉,最廣為人津津樂道的有:以會員制馳名於世,也是台灣大型量販店裡業績最好的好市多(Costco) KIRKLAND品牌;加拿大Loblaw超市的 President’s Choice;日本西友(Seiyu)集團在超市販售的無印良品(Muji)等。無印良品後來獨立為新事業,成為全國性品牌;Loblaw的President’s Choice 巧克力碎片餅乾,用料實在,品質超群,打敗眾多全國性品牌,成為加拿大銷量最大、消費者心目之中的優良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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