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

如何複製iPhone奇蹟 (三)

商品具有的特色與賣點 -
iPhone結合iPod、電腦、照像與手機功能,擁有200多項技術專利。以3.5吋觸控螢幕取代傳統鍵盤操作,內建Mac OS X作業系統、Safari網路瀏覽器、Google Map 與Yahoo eMail。在蘋果公司一貫的易學易用,強調使用者體驗(user experience)、「三步到位」的設計理念(design concepts),歡迎他人在Safari平台下開發Web2.0應用軟體,iPhone創造全新的商品品類(category),成為新世紀移動通訊設備的時尚典範。

巧妙運用廣告來推波助瀾 -
從AC Nielsen針對日常包裝商品(consumer packaged goods)上市時的媒體支出、網路風潮與產品銷售量間的關係研究發現:媒體預算與網路風潮有絕對的關係;廣告促銷愈綿密,網路風潮也愈飆漲。Apple於2月25日第79屆奧斯卡頒獎典禮的黃金時段,推出主題名為「Hello!」的第一支iPhone廣告,剪輯30位電影巨星對著電話機說出「哈囉」的畫面,昭告天下消費者iPhone即將於如期於6月與消費者見面「Hello …. Coming in June」。接著在6月3日到6月21日間,密集播出5支廣告,不斷陳述iPhone各項先進功能與創新設計,告訴消費者iPhones能為他們做些什麼及如何使用;背景音樂採用Orba Squara的「Perfect Timing(This Morning)」,勾起消費者在內心埋藏已久的渴望。

史上最佳行銷案例
據市場調查公司的估計,蘋果公司約花費一億美元於iPhone的上市行銷,約僅微軟用於Window 95費用的一半,但媒體風潮更勝過Window 95,堪稱為史上最成功的行銷案例。

掌握社會脈動,契合市場的需求,在既有的品牌和產品優勢條件之下,妥善應用公關、廣告、媒體與產品發表策略,巧譬善導,譽滿天下,iPhone式的行銷奇蹟是可以複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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