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編列12億元的預算(後減為9億七千萬元),大張旗鼓的推動「台灣有品運動」,花八十萬元請公關公司辦活動,敦請馬總統擔任活動列車的代言人,選出「有品大使」與「好樣團」,希望有品運動成為新生活運動,藉由推展品德教育、藝術扎根、終身閱讀及環境永續等四項計畫,深入生活每個層面,達到「為人有品德、 做事有品質、生活有品味」的目標。「台灣有品運動」是國家層級的文化提升運動,推動的歷程與常見的企業文化(corporate culture)改造運動有諸多的相似之處。
近幾年來企業的軟實力(soft power),諸如優質的企業文化與高昂的團隊士氣(esprit de corps ),逐漸受到企業主的重視,睿智的企業家編列預算,禮聘外部學者專家協助重塑企業文化,建構一個符合產業生態與組織特色的優質文化。前不久有一位廈門台商大張旗鼓的推動企業文化改造運動,找來國內馳名的管理名師主持,專案內容包括靜態的課堂觀念溝通、理論講解;動態的品質格言書法競賽、員工團康歌唱比賽等與文化有關的運動。因為領導幹部的虛以委蛇與推動方式的偏差,強調熱鬧表象的文化活動,兩年後專案結束,一切如昔。
文化是某特定社會群體的行為特質,為社群成員所共享,透過價值、認知、態度、行為模式等相互交叉傳遞,是群體的無形制約力量,組織的作業規範。文化改造運動知易行難,慢工細活,即興式的全民運動無法達到預期的目標。以戒煙為例,許多的癮君子是經過三個月或更長的時間,歷經多次的自我掙扎與堅強的意志力,方能成功;毅力不足,半途而廢更是司空見慣。複雜的組織文化改造運動更需要時間的醞釀與焠鍊,若馬政府團隊以身作則,目標設定在兩任八年已屬難能可貴。
花大錢推動文化提升運動,立意良善。但文化改造是諱言文化的活動,改造運動必須則從日常生活做習著手,領導幹部言傳身教,達到上行下效,風行草偃,蔚為風氣;方向正確,持之以恆,假以時日必然水到渠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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