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

品牌知名度的利與弊 (二)

一個優質品牌能夠以明確的品牌核心價值(brand essence),與潛在顧客溝通公司、產品和服務的價值主張(value proposition),並不斷地滿足其需求;一個擁有高知名度的品牌,或許能夠獲得消費者的好感與友誼,但不足以讓消費者在購買抉擇的關鍵時刻,願意付錢指名採買。百年老牌福特汽車深刻體會高知名度不等同品牌強度的痛苦,內部調查發現:福特幾乎是美國家喻戶曉的品牌,將近90%的美國汽車購買者對福特汽車有正面的好感,卻僅有50%不到的受訪者表示願意購買福特汽車。冷酷的銷售數字顯示,福特汽車2008年3月在美國市場的佔有率約僅13%。

知名度不等同品牌,福特汽車心有戚戚焉


品牌與消費者購買互動,從需求出現到最後購買使用的歷程可分成:認知(awareness)、瞭解(familiarity)、想法(opinion)、意圖(intension)、選購(shopping)、購買(purchase)、使用(usage)、推薦(advocacy)等。商品必須一路順利通過這些選購過程(purchase funnel)的層層考驗,方能贏得消費者最終採購使用的目的。

品牌強度無法運用廣告促銷的手段在短期之內塑造出來,端賴公司運用產品或服務,將其品牌核心價值和DNA,不斷地透過優質的商品設計、功能、品質、外觀等,積極回應並滿足顧客情感與自我實現的需求。品牌工程細水長流,媒體廣告曝光只是行銷工具之一,品牌與知名度的關係有些曖昧,有利也有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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