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

社交媒體營造品牌魅力 (二)

社交媒體是由使用者或消費者所創作的內容(user-generated content or comsumer-generated media),主題圍繞著周遭的日常事物,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機等行動設備,將文字、影像、照片、音樂或聲音與親朋好友分享。社交媒體行銷是前衛的網路行銷技術,巧妙運用社交媒體草根性與流傳宣染(viral sensation)的特質,能有效地傳達品牌要旨與主張給會員社群(member communities),建立品牌形象。月前澳洲昆士蘭省的「The Best Job in the World」全球徵才活動,以半年15萬澳幣的薪水,招募每週固定撰寫部落格,公開大堡礁漢彌頓島上生態照片和影音的保育員。活動推出後全球主流媒體紛紛追蹤報導,吸引來自全球200多個國家三萬多名的應徵者,估算這活動至今已產生相當於七千萬澳幣的廣告效益。


蘋果公司是美國大企業CMO所公認的品牌行銷高手,曾多次交叉運用傳統媒體、產品上市前的行銷活動與社交媒體來推升新產品的知名度。iPhone於上市前半年公開發表,透過電子媒體與社群網絡的多層次傳播,蘋果迷和電信業者無不知曉,產品未上市已贏得市場先機,iPhone成為網路搜尋的熱門關鍵字。上市後吸引愛好者爭相排隊採購,魅力無法檔,讓 Apple Inc. 成功跨足手機市場,成為多媒體智慧型手機的先鋒,競爭業者紛紛推出類似的商品來因應。


傳統電視廣告式微,網路無遠弗屆,社交網絡取代電子郵件成為最受歡迎的網路活動,社交媒體愈來愈受到品牌業者的重視。若以優質的產品和貼心的服務為後盾,創意的社群媒體行銷搭配傳統的平面和電視廣告,可以創造意想不到的行銷成效,是新創品牌或廣告預算緊縮的業者,在經濟前景不佳的環境打造品牌形象的得力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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